为切实加强我市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持续有效保护和传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弘扬地区优秀传统文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关于开展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巴文旅广办发〔2023〕7号)工作要求,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组,从各旗县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传承人候选名单中,通过层层筛选、审核评议,最终拟定了第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见附件),现将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2023年8月4日——8月23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文旅广局进行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举报材料要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逾期不受理。
联 系 人: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公共文化科
联系电话:0478-8525815
特此通知。
附件:巴彦淖尔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拟定)
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年8月4日